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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劳动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07-12-28阅读次数:

一、宿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根据国家和省养老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调剂金的收支计划,指导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养老保险基金。拟定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及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建立个人帐户和管理缴费档案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承办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养老保险基金月、季、年度财务报告,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的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报告,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养老保险基金统计制度,管理全市养老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参与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养老保险基金稽核工作,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养老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制定全市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

联系电话

科室名称

联系电话

办公室

3055608

个人帐户管理科

3031968

基数核定科

3024014

退管服务科

3055519

 

办公地址:宿州市胜利路375号劳动大厦5

 

 

二、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1)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医疗保险方针、政策、规章和实施;

2、为市直离休人员提供服务工作;

3、负责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医疗管理、待遇支付和对全市两个定点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

5、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会计和统计报表编制和全市医疗保险财务和统计报表汇总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内设科室

1、综合科 电话:3066903 主要职责:全市医疗保险财务、统计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2、医疗科 电话:3066905 主要职责:对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大病救助、长期慢性病、异地安置等人员的申请审批、医疗费用审核工作和对两个定点的管理工作;

3、征缴科 电话:3066906 受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市直单位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人员变更和注销。

4、结算科 电话:3066907 主要职责: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工作。

5、离休、工伤、生育科电话:3066908 主要职责: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及结算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宿州市胜利路375号劳动大厦7楼

 

三、宿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职能范围:

制定全市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及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制定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规划,实施再就业工程;规划再就业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办法;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及跨地区有序流动的管理措施;制定实施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失业保险市级调剂征缴、管理、调剂给付办法;负责失业人员登记及管理制度、失业保险金稽核办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及规划的实施工作。

科室名称

办公电话号码

办公室

3023891(内线6182

失业保险科

3027769(内线6151

就业管理科

3027819(内线6153

劳务输出科

3058379(内线6150

职介中心

3036820(内线6181

培训中心

3050597(内线6152

办公地址:宿州市胜利路375号劳动大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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