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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简报第二十七期
发布时间:2008-10-22阅读次数:
 

第二十七期

(总第一百零五期)

宿州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编           二OO八年九月三日

                   

萧县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

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宿州市《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8〕90号)下发后,萧县劳动保障局非常重视,把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作为“四民活动”的重要内容,从关注民生的高度认真落实,确保把好事办好,取得了显著成效。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为加强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萧县劳动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张忠诚同志亲自挂帅,分管局长刘兵同志亲自指挥,社保局长李德永同志具体负责,在全局内部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有效机制,确保了参保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对工作人员提出严格要求,要求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参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2、理顺工作流程,严把政策界限。一是理顺申报办理流程。建立了申报办理的工作流程,由参保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企业和部门作为责任人负责初审,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复核参保人员档案和申报资料。对档案齐全,资料完整的及时审批,对档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资料,待补齐后予以办理,对经审核不具备参保资格的不予受理,既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又体现了灵活性。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保证参保工作有序开展,萧县社保局印制了相关表格和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参保对象手中,将政策宣传到位,确保不留死角,减少遗留问题。三是认真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萧县社保局对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和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参保人员,提前调整支付方案,报财政局拨付发放资金,转入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账户,办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对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之前退休人员死亡未报而冒领生活费的,追回冒领金额。

3、集中力量,加快工作进度。萧县社保局克服人少事多的矛盾,集中全局工作力量,加班加点,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他们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及时审核申报资料,对符合条件的,随时办理缴费手续;对可能形成参保人员疑问的,指定专人负责接待,耐心解答有关政策问题,稳定了参保人员的情绪。积极开展资格认证,对领取基本生活费的人员核实,取消了不具备领取生活费条件人员的领取资格,堵塞了基金流失的漏洞。

截止目前,萧县1600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当中已有1403人报送了申报资料,审核批准的1217人中已有1024名符合条件人员缴纳了养老保险费,791名退休人员领取了养老金。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政策的落实受到了普遍欢迎和好评,萧县县供销系统退休人员敲锣打鼓给萧县劳动保障局送来匾额,称赞他们“全心全意为民,实实在在办事”。

                        (供稿科室:养老科  撰稿人:徐新民

强化监督管理 保障百姓权益

--市医保中心出台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考核细则

医保定点机构和定点药店是参保患者最主要的就医问药场所,加强两个定点的管理不仅可以保障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行,促进医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进程,而且可以切实的维护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8月27日,市医保中心制定出台了《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细则》(医保字〔2008〕21号)和《宿州市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细则》(医保字〔2008〕22号),考核细则从2008年9月1日正式执行,细则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考核办法进行了细化,更加注重平时日常工作的考查,强化了对医疗保险政策和定点服务协议的执行力度。

文件规定,考核内容主要是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医疗保险管理与服务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的门诊和住院结算管理、诊疗信息管理、医保就医管理及服务质量进行审核与检查,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质量、信息管理及药品质量进行检查。同时,将参保人员的投诉纳入考核细则,并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与处理。

考核方法采取普遍检查、费用结算资料审核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年度考核的分值由日常考核平均分值和年终考核分值构成,其中日常考核平均分值占60%,年终考核分值占40%。

                                          (供稿单位:市医保中心 撰稿人:朱光程)

                               送:省劳动保障厅领导,局领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发:各县区劳动保障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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