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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机构许可证项目
发布时间:2007-12-22阅读次数:
 

一、许可依据:《安徽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施;

2、建立较完善的服务制度;

3、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4、具有3名以上持有职业指导资格证书工作人员。 

三、申报材料目录

1、《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申请表》;

2、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申请报告;

3、职业介绍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4、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5、办公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协议;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必备资金的验资证明;

7、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履历表;

8、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办理程序:

1、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以及个人拟在宿州市城区内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填写《职业介绍机构申请表》3份,并提供全部申报材料,报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实地考察核准后,颁发《安徽省职业介绍许可证》。

五、承诺时限:15日内。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人:莫亚飞。

八、联系电话:30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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