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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受理项目
发布时间:2007-12-24阅读次数:

1、依据:

国家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

2、申报条件:

有创业意向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经县区劳动保障部门推荐、初审、市就业服务机构同意均可报名。

3、申报材料: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服务卡》或《失业证》填培训申请表,缴免冠二寸照片和一寸照片各一张。

4、办理程序:

在劳动力市场5号培训窗口报名,由工作人员按照条件初选、择优经市就业局同意按程序办理上报审批。(县、区在当地劳动部门递交申请,经当地劳动部门审查、推荐后报送市就业局,统一安排上报审批。)

5、承诺时限:

根据省厅的“六统一”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合格率、就业率达到省厅要求。

6、收费标准:

免费

7、联系电话:

0557—305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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