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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登记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07-12-24阅读次数:

一、依据:《安徽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二、申报条件:

凡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和求职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在本中心办理求职登记。

三、申报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照片2张。

四、办理程序

1、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最高学历证明、技术等级证书,填写求职登记表(有《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或《安徽省就业服务卡》应出示并填写证件号码)。

2、求职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招聘信息:在劳动大厦二楼职业介绍窗口查询用工单位信息;每周五上午8:00现场招聘会活动;每周一《拂晓报》用工专栏。

五、办理地点:市职介服务中心1号窗口。

六、联系人:冯楠

七、联系电话:303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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