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依据:《安徽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办事程序:申报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必备材料;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经审核,符合条件予以批准,发给《职业介绍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经批准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实行年度审验。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组织机构章程;业务范围、管理制度;开办资金和经营场所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从业人员花名册。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项目经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30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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